为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临翔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0:15在临沧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