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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公布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临翔区人民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4-07-29 点击率: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评估,形成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意见,并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展动态调整。请涉及赋权事项调整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调整意见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于2024730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程序,在云南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布。

    二、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一是请赋权部门加大赋权事项后续指导力度,并于2024730日前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1次业务培训,帮助乡(镇、街道)业务人员熟悉掌握赋权事项业务办理流程,赋权部门业务培训情况于730日前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二是请各乡(镇、街道)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学习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不断壮大(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签订完善权协议。请涉及赋权事项调整的区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统一调整意见(详见附件),在2023年签订的赋权协议基础上修改完善权协议内容,并于2024730日前重新与涉及的乡(镇、街道)签订权协议。权协议书一式五份,赋权单位和受赋权单位各执一份,报送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备案一份。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罗正军,0883-2133536

四、认真履行赋权责任。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赋权事项,赋权部门不再实施,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赋权事项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主动向赋权部门对接汇报,确保赋权事项管得好。涉及行政处罚资金上缴事宜由区财政局做好业务指导,确保程序手续依法合规

 

附件:临翔区赋权事项调整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翔区赋权事项调整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摸底调研评估情况,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形成统一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针对69个赋权事项,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乡(镇街道)地域和工作情况,进行比对式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针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翔大队对自用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的处罚1事项,凤翔街道、忙畔街道、章驮乡、南美乡、蚂蚁堆乡5个乡镇没有自有船舶登记,在5个乡街道权协议中删除该事项并重新签订权协议。其余街道不变

二、针对区农业农村局“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对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实行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处罚”“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处罚”“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8个事项,进一步权协议中明确主城区东西环线以内仍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主城区外由凤翔街道、忙畔街道赋权执行并重新签订权协议

三、区综合执法局涉及改革更名,重新与10乡(镇街道)签订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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