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对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评估,形成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意见,并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展动态调整。请涉及赋权事项调整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调整意见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于2024年7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程序,在云南机构编制网进行公布。
二、强化业务培训工作。一是请赋权部门加大赋权事项后续指导力度,并于2024年7月30日前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1次业务培训,帮助乡(镇、街道)业务人员熟悉掌握赋权事项业务办理流程,赋权部门业务培训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二是请各乡(镇、街道)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学习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不断壮大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签订完善赋权协议。请涉及赋权事项调整的区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统一调整意见(详见附件),在2023年签订的赋权协议基础上修改完善赋权协议内容,并于2024年7月30日前重新与涉及的乡(镇、街道)签订赋权协议。赋权协议书一式五份,赋权单位和受赋权单位各执一份,报送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备案一份。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罗正军,0883-2133536。
四、认真履行赋权责任。下放到乡(镇、街道)的赋权事项,赋权部门不再实施,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赋权事项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主动向赋权部门对接汇报,确保赋权事项管得好。涉及行政处罚资金上缴事宜,由区财政局做好业务指导,确保程序手续依法合规。
附件:临翔区赋权事项调整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翔区赋权事项调整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摸底调研评估情况,区赋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形成统一意见,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针对69个赋权事项,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结合乡(镇、街道)地域和工作情况,进行比对式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针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翔大队“对自用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的处罚”1个事项,凤翔街道、忙畔街道、章驮乡、南美乡、蚂蚁堆乡5个乡镇没有自有船舶登记,在5个乡(镇、街道)赋权协议中删除该事项,并重新签订赋权协议。其余乡(镇、街道)不变。
二、针对区农业农村局“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罚”“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对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处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实行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的处罚”“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对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处罚”“对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处罚”8个事项,进一步在赋权协议中明确主城区(东西环线以内)仍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主城区以外由凤翔街道、忙畔街道赋权执行,并重新签订赋权协议。
三、因区综合执法局涉及改革更名,重新与10个乡(镇、街道)签订赋权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