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政征预公告〔2024〕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临翔区博尚镇职教园区西大门项目用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临翔区博尚镇职教园区西大门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征收博尚镇幕布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7547公顷,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征收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9日。
四、征收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2023年11月8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批准公布实施的《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附着物补偿标准按2022年9月30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临沧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82号)批准公布实施的《临沧市各县(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五、有关事项: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