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区41座水库大坝2024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涉及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涉及单位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2024年已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