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多年来,人工增雨工作在抗旱、大气污染防治、森林防火、防雹减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作业采用实弹,难免会出现个别火箭弹未完全爆炸而落向地面的情况,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1月-2024年12月(具体作业时间由区气象局根据天气条件确定)。
二、作业地点
序号 | 编号 | 地点 | 经度 | 纬度 | 海拔高度(米) | 作业高度 (米) | 备注 |
1 | 530902003 | 林场丫口 | 099°56′00″ | 23°58′00″ | 2127.5 | 地面以上 4千米 | 火箭弹图片 |
2 | 530902016 | 博尚完海固定点 | 100°01′16″ | 23°46′07″ | 1743.2 |
3 | 530902017 | 圈内炭窑固定点 | 100°03′55〃 | 23°36′39〃 | 1900.0 |
三、作业计划
博尚镇完海、圈内乡炭窑、章驮乡林场丫口等3火箭作业点,完海、杨家坟、田坝、小光山、中山水库、瞭望塔、炭窑7个烟炉作业点,根据作业需求,常态化开展作业。
针对重点区域,设立作业加强区,计划联动平村、蚂蚁堆、林场丫口3个流动作业点(流动作业车),配备5个火箭发射装置,加大作业力度。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协助区气象局做好地面作业点安全保卫工作。
2. 因我区地形复杂,在作业装备无法实施作业的区域,有可能出现局地冰雹灾害,敬请广大群众理解,目前正在积极申请更多的增雨作业点。
3. 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或弹头,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也可以联系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地址:云南省临翔区气象局,联系电话:0883-2145491),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情况引发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