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于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沧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的废矿物油暂存场所因企业自身原因被拆除,暂不具备收集条件。经审查核实,决定对该公司持有的《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LXQ530902001)予以暂扣。从公告之日起,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沧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不得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