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 号)《临沧市临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临翔开组办〔2018〕45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实施的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切实发挥实效,广泛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现将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2016年贫困村养殖小区(场)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翔区2016年贫困村养殖小区(场)项目。
二、项目计划及投资
2016年贫困村养殖小区(场)项目建设11个点,共覆盖6个乡(镇、街道)9个行政村11个小组,702户贫困户,总投资867.105万元。其中:生猪养殖小区7个,即:邦东乡团山村揽对房组生猪养殖场、凤翔街道南本村大南本组生猪养殖场、章驮乡勐旺村上户东组生猪养殖场、平村乡平村村忙皮新村组生猪养殖场、小忙海组生猪养殖场;那玉村回弄组生猪养殖场,马台乡平河村小坝子组生猪养殖场,总投资760.48万元;山地鸡养殖场4个,即:马台乡平河村树根坡组山地鸡养殖场、那杏村王家组山地鸡养殖场、南美乡坡脚村户肯组山地鸡养殖场、南华村河边组山地鸡养殖场,总投资106.625万元。
三、资金来源与结构
根据《临沧市临翔区财政局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养殖小区(场)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临翔财农联发〔2017〕3号)涉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67.105万元。
四、实施期限
2016年-2017年。
五、资金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由临翔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提出拨款申请后拨至区农业农村局账户,专款用于2016年养殖小区(场)项目建设,由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合同约定依次进行兑现,共兑现项目资金818.549822万元;交回财政48.555178万元。
六、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于2016年12月开工,2017年12月竣工,完成7个生猪养殖小区建设,共3500平方米,完成4个山地鸡养殖场建设,共1400平方米。已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已进行区级验收,已进行审计。
七、减贫带贫机制
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导向,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发展生猪和山地鸡养殖,人均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带动702户养殖户脱贫增收。
八、组织措施与运行
一是成立规划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扶贫办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环保局和所涉及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方案、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划拨使用等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二是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区扶贫办副主任和区财政局副局长组成,成员由涉及各乡(镇、街道)分管农业的副乡长组成。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业农村局,由分管畜牧兽医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相关技术规程和填报生产进度报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以及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三是保障措施,临翔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做好贫困村的养殖小区(场)规划工作,严格按《临翔区贫困村养殖运行机制》运行,负责养殖场的规划、设计以及提供专用设备设施参数,确保贫困户真正受益,实现增收脱贫。
附件: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2016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表..xlsx
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