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参保人员,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2020年9月,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对临翔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基金监管专项复核工作。经查,临翔区平安大药房存在药店内摆放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物品的违规行为(该药店货架上摆放妆字号物品,如:完美芦荟胶、脚臭脚汗喷剂、甲正王、婴儿止痒祛痱粉、加香凡士林等)。该问题在临翔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020年4月日常巡查中已发现,并责令整改,但该药店在市级基金监管专项复核核查时仍未整改。
根据《2020年度临沧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约定,对临翔区平安大药房作出暂停所有医疗保险业务90天的处理决定(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满后,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开通医疗保险业务。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