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临翔区涉及11个审计查出需整改问题,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按要求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目前,已完全整改10个问题,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079.31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针对此问题,临翔认真清理财政资金出借情况。一是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及时下发《关于催收历年财政借垫款的通知》,对各相关单位的财政借款进行催收,加大财政借款催缴力度,截至目前,共收回资金200万元。二是对于催收无果的单位,按借款责任主体的现状情况分类进行处理,对于债务主体已不存在的借款由区财政给予消化,对于债务主体存在但运转困难的进行催收,但由于债务形成时间较长,财务人员频繁更换,对账存在一定的困难,且地方财力有限,本年度内全额消化企业借款存在一定困难。下步工作中,临翔区将严格资金管理,加大催缴力度,并根据财力实际逐步消化借款,认真做好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整改工作。
二、关于“15000万元未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临翔区财政局于2019年9月3日收到临沧市财政局拨入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5000万元,收到资金后临翔区财政局按程序将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按此额度提出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确定市级核定临翔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5000万元,项目为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针对此问题,临翔区财政局于2019年9月25日拨付市第二人民医院10000万元,因医院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暂未达到全部支付的条件,剩余5000万元已于2020年5月7日拨付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关于“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滞拨资金1646.36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一是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未完工项目的施工进度,对已完工项目,要求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和审计等工作。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截止2020年5月25日,已拨付资金1532.77万元,经核实,未拨付资金113.59万元为项目结余资金(蚂蚁堆乡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地方产业服务中心绿色循环项目73.59万元),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调减,区财政已按程序调减资金指标,现已完成整改工作。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2018年,市商务局计划建设临沧市电商服务中心,购置了相关设备,因无场地未实施,为确保资产不流失且发挥应有效益,市商务局于2018年12月5日委托苔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临翔区电商示范项目实施企业)管理(双方签订移交管理清单)。委托管理的资产有电脑(配套的键盘、鼠标、电源线等)、课桌、书柜、相机、摄影机等37类,为确保资产不闲置,苔藓网络公司将部分资产出借临翔区相关电商企业使用。
针对此问题,临翔区高度重视,责成区商务局加强与市商务局汇报衔接,强化资产管理,督促企业完成了资产登记造册,已于2020年5月26日收回了出借资产,现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个别产业扶贫项目仅依靠资金入股分红形式或购买商铺保底收益的方式,收益来源单一;同时,约定收益率过高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一是临沧市临翔区吉华竹编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项目资金80万元,用于入股临沧勇禾竹文化公司,2018年3月20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每年按10%固定分红,2019年2月3日合作社收到分红资金8万元。二是凤翔街道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万元、竹蓬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0万元,用于入股临沧市临翔区四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四通公司分别与新村村委会、竹蓬村委会签订了《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注入合作合同书》,约定每年按10%固定分红,2019年1月11日已收到分红资金6万元(新村村委会1万元,竹蓬村委会5万元)。
六、关于“扶贫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造成闲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一是对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将符合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切实可行、年度内能实施完工、贫困村、贫困户能受益、扶贫成效显著的项目新增入库;将因政策变化、群众意愿发生改变或其他因素而无法实施的项目调整出库。同时对滚动实施已入库、未安排资金但确须实施的项目,跨年度实施。二是根据项目库动态管理情况,编制了《临沧市临翔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度实施的扶贫项目均从《临沧市临翔区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中选取。通过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全区扶贫项目更加科学精准,更加符合资金安排用途,切实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避免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
七、关于“部分项目安排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针对2019年临翔区地道中草药初级加工厂建设项目、平村乡茶叶种植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等原因未实施,无法实现项目预期效果的问题,临翔区责成项目主管部门加大督促协调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开工。一是经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企业,临翔区地道中草药初级加工厂建设项目于2020年3月完成农用地临时备案,并于4月10日开工,目前,项目工程已竣工,已于2020年8月通过“中鼎誉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进行项目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二是2019年12月可申请拨付平村乡2019年茶叶种植项目资金,但该段时期已错过茶叶种植期,不宜进行茶叶种植,为避免造成项目资金浪费,决定延期实施项目。为使该项目资金尽快落地且用实用活,平村乡于2020年3月16日下发《平村乡2020年产业发展指导性意见》,在全乡范围内启动实施项目,已于7月底完成种植任务。
八、关于“产业扶贫项目建成后,效益不佳或闲置,未发挥项目应有效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一是加大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强化项目管理运营,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效益。如,圈内乡斗阁村百家园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完成后,与临沧飞达良种猪养殖有限公司合作养殖(2018至2019年期间出栏生猪1200头,实现村集体经济22万元,分红20.033万元)。二是区商务局对全区电商项目站点进行了大排查,对站点运营情况跟踪问效,对运营不佳的站点采取增强技能培训、更换服务人员、暂停营业等措施,并完善了电商服务站点运营管理机制。三是督促凤翔街道强化项目资金后期追踪管护,严格按照《凤翔街道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和管理合同,督促公司和农户履行合同责任,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九、关于“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应清退未清退已减免的城市道路占用费27768.25元、城市道路破挖修复费8958.9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责成区财政局及时与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建监察大队)对接,办理退费手续,将多收取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清退给原缴费单位。区城建监察大队于2019年10月23日起开展清退工作,截止2019年11月19日清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金额8958.9元,占应清退的100%;清退城市道路占道费27404.53元,占应清退27768.25元的99%,两项合计共清退36363.43元,占总应清退36727.15元的99%,未清退363.72元。剩余未清退363.72元,经区城建监察大队多次、反复通知当事人领取,由于涉及金额较少,有40笔当事人均已明确表示主动放弃退还的资金,有2笔未能联系到当事人。鉴于以上情况,未清退363.72元用于支付银行业务手续费71元,其余292.72元退回区财政局。
十、关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翔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5175.77万元,已清偿金额15507.44万元,清偿进度为19.22%,未完成50%的目标任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区拖欠账款总额合计为95492.55万元,累计已偿还金额为65429.98万元,已清偿进度68.52%,剩余欠款总额30062.57万元。其中: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账款总额61167.74万元,累计已偿还金额43733.25万元,剩余欠款金额17434.49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拖欠账款总额34324.81万元,累计已偿还金额21696.73万元,剩余欠款金额12628.08万元。
针对此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临翔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处级领导挂钩督办工作方案》《临翔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挂钩处级领导具体研究、具体落实、具体督促”的工作机制。二是围绕省、市要求和市级最新提出“临翔区8月底清偿进度达65%以上,9月底达100%”的目标任务,挂图作战,目前,共清偿账款30062.57万元,清偿进度100%。目前,已完成清欠任务。
十一、关于“截至2020年2月29日,临翔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租赁补助滚存结余188.32万元,造成资金闲置超过一年,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全整改。责成区住建局迅速排查核实可享受人员情况,制定租赁补贴花名册,于2020年7月14日完成发放1季度租赁补贴计942户69.462万元;于2020年7月17日完成发放4月份租赁补贴计929户22.802万元;于2020年7月20日完成发放5月份租赁补贴计929户22.802万元;于2020年8月12日完成发放6—8月份租赁补贴计926户68.172万元;于2020年8月19日完成发放9月份租赁补贴计228户5.352万元。共计发放租赁补贴188.59万元。
下步工作中,临翔区将继续加大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充分认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承担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责任,推动和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举一反三、清零销号。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杜绝项目资金滞留拨付。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按照债券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发挥专项债券使用效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