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有效压实城市道路交通通畅率,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谐。
一、加强组织部署,强化思想认识。一是结合当前辖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科学部署推进,组织召开会议,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根据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特点和出行规律,细化整治措施,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警力跟着违法走、警力跟着秩序走”的思路,科学部署警力。二是提高思想意识。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要深刻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克服松懈倦怠情绪,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加强源头监管,消除风险隐患。一是加强源头清查,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乡镇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全面清查,从源头上加强管控,杜绝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投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向商家负责人、营业员及广大群众耐心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按规定向购买者讲清车辆后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二是加强重点车辆隐患排查。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全面摸排,重点检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否办理牌证,车辆是否处于报废状态。对于未上牌证、未年检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劝导、督促其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对于逾期未报废的车辆劝导其所有人及时报废,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秩序管控,严查交通违法。一是做好秩序维护。全面分析辖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出行的时间,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管控,加大早晚高峰期学校周边、市场周边、主要通行干道的安全管控,通过高峰站岗管控叠加巡逻巡查,全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二是强化常态化管理,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检查力度,严查违法停车、多人骑行、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中小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全力将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开展集中整治。定期联合乡镇派出所等单位在各重点乡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天然优势,深入各乡镇道路开展流动打击,在人流较大、车流较多的路段设立临时执勤卡点,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突出现场宣教。坚持“教罚相辅”原则,执勤民辅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结合辖区典型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例,对驾驶人开展“一分钟的宣传教育”,耐心细致的向过往司乘人员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醒、教育、引导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二是加强“七进”宣传。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企业、社区、广场、农村乡镇等人流车流密集地区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农村广播、大喇叭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和预警,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突出媒体平台宣传。通过“双微一抖”等平台,重点讲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