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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4-09 16:36
来源: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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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摸排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生源底数,科学统筹教育资源,规范入学资格审核、划片录取及学位安排,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相关规定,结合临翔区实际,现就临翔区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26年4月13日00:00—4月23日24:00。


二、采集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从未就读小学一年级,未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符合临翔区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在采集期内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程序审批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经批准缓学儿童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

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建立初中阶段学籍,符合临翔区主城区就读初中的适龄少年。


三、采集范围及条件

(一)主城区划片招生公办学校

1.招生范围

主城区凤翔街道、忙畔街道范围内11所公办小学、6所公办中学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具体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

2.入学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参加本次主城区入学信息采集。

(1)主城区户籍

学生本人户口登记在临翔主城区公办中小学对应划片招生范围内,且与其父母至少一方登记在同一本户口簿。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日前。

集体户、挂靠户不纳入单校划片直接录取,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非主城区户籍(临翔乡镇户籍、区外户籍)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并实际在主城区居住生活:

①房产:学生本人或其父母至少一方为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在主城区学校划片范围内拥有合法成套住宅(不含商铺、车库、仓库等非住宅;不含未备案交易房产及违法建筑),且房产已实际交付具备居住条件。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②租赁保障性住房:学生父母至少一方为该公租房、廉租房承租人,或为租赁合同登记的共同居住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相关居住证明,确保实际在片区内居住。

③租房居住并稳定就业: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任一即可),且在主城区实际租房居住。为规范租房入学管理,本次信息采集阶段,有住建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优先上传;暂未备案的,须提供真实租房合同及实际居住佐证材料(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社区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仅作为本次信息采集依据,不作为片区学位优先安排凭证。2027年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将作为租房入学必备材料。

④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区外户籍在临翔区主城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须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由主城区公安派出所核发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该凭证须于2026年3月1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登记地址在主城区招生划片范围内,并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二)主城区其他学校

1.临沧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其招生范围及条件,按照学校官方发布的正式招生方案执行。招生方案不得与国家、省、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违背。

2.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民办学校)

其招生范围及条件,按照学校官方发布的正式招生方案执行。招生方案不得与国家、省、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违背。


四、采集方式

(一)省级招生平台统一填报

所有拟在主城区入学的新生(含民办意向)一律通过云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平台填报,所采集数据作为资格审核、划片录取、学位安排的重要依据。

手机端:下载“办事通”APP,搜索“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定位选择“临翔区”,按系统指引完成信息填报。

电脑端:登录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定位“临翔区”→按系统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二)学校意向预登记

1.临沧市第一中学(初中部)

需同步完成“教育入学一件事”信息采集及学校意向预登记。

学校意向预登记链接入口:https://www.wjx.top/vm/YDOEH53.aspx#

2.临沧市易成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

主城区户籍或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需同步完成“教育入学一件事”信息采集及学校意向预登记。

非主城区户籍且不符合临翔区主城区入学条件:可直接填报学校意向预登记。

学校意向预登记链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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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预登记仅为生源摸排、就读意愿统计,不等于正式录取;未按本条款要求完成以上两所学校意向预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本年度就读意向资格,不影响其他公办学校统筹安排。

(三)乡镇公办中小学

乡镇(街道)公办中小学实行幼升小、小升初对口直升政策,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统筹负责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并于5月中旬统一组织完成详细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采集方案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另行制定并公告,无需参加此次“教育入学一件事”信息采集填报。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负责组织家长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填报模板(详见附件3)。

注:临翔区乡镇户籍学生,若符合主城区入学条件且需在主城区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必须参加此次4月13—23日的省级信息采集。

(四)线下服务与代办

各学校、幼儿园设立招生信息采集线下服务点,为老年人、无智能手机、操作困难家庭提供指导填报、帮办代办服务,确保“线上能办、线下可办、全程可帮办”。

请各毕业学校统筹组织学生及家长做好入学信息填报工作,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规范指导家长逐项填报,提醒并督促家长在信息提交前认真审核、仔细核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必备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拍照上传,请提前备齐原件)

(一)基础户籍材料

所有材料拍照上传,真实清晰、无涂改。

1.户口本: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双方户口页、学生本人户口页;若户主不是学生父母一方,需额外准备户主本人户口页。

2.监护关系证明:学生户口未随父母任何一方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若《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提供亲子鉴定报告或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居住房产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入学条件,对应提供相关居住房产材料,所有材料需原件清晰拍照,无遮挡、无涂改、无破损,具体要求如下: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提供证书首页、房屋坐落页、权利人页,若为共有房产,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产权页及关系证明。

2.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备案页(加盖住建部门备案章)、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房屋坐落及面积页。

3.公廉租房租赁合同:提供合同首页、租赁双方信息页、租赁期限页、签字盖章页,确保合同在有效期内。

4.有效居住证:提供居住证首页(含持证人信息)、签发机关页、有效期页,登记地址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有效期内(主城区无房的外州市外县子女需提供此证)。

5.经住建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备案回执(加盖住建部门备案章)、租赁双方签字页、租赁期限及房屋地址页。

(三)优待佐证材料

政策性优待对象相关证明材料,无需上传至信息采集平台,后续将按区教育体育局公告要求核验提交。

(四)证件照材料

学生近期免冠蓝底小1寸电子证件照,具体要求:底色为纯蓝色,近期6个月内拍摄,正面、免冠、无头饰、无遮挡面部,照片尺寸为2.5cm×3.5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格式为JPG/JPEG。


六、名词释义

为方便家长准确理解入学信息采集相关条件、规范填报流程,同时为后续录取阶段的资格认定提供统一参考标准,避免政策理解歧义,现就本公告及录取阶段涉及的关键名词、相关情形界定如下:

主城区公办划片学校坚持户房一致优先、依次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原则,录取顺序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集体户及挂靠户、无户无房。

(一)主城区:指凤翔街道、忙畔街道行政区域内,本公告所列11所公办小学、6所公办中学的招生服务范围。

(二)有户:指学生户籍登记在临翔主城区公办中小学对应划片招生范围内,且与父母至少一方登记在同一户口簿,户籍迁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前;不含挂靠户、空挂集体户。

(三)有房: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至少一方为产权人或共有人,在临翔区主城区公办中小学对应划片招生范围内,持有合法有效的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明(即合法产权住房);相关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仅限成套住宅,不含商铺、车库、仓库等非住宅性质房产,不含未备案交易房产、违法建筑。

(四)有户有房:指学生同时符合“有户”与“有房”认定标准,且户籍、房产均在同一所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

(五)有户无房:指学生符合“有户”认定标准,但本人及其父母在同一所学校招生片区内均无合法产权住房。

(六)有房无户: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至少一方在对应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合法产权住房(符合公告“有房”认定标准),但学生及其父母户籍均不在临翔区主城区公办中小学对应划片招生范围内。

(七)挂靠户:学生户籍虽在片区,但未与父母任何一方同一户口簿,仅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或非亲属户内的,且本人及其父母在主城区均没有合法房产。

(八)集体户:指学生户籍登记在机关、单位、社区等集体户,无独立家庭户口簿,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本人及其父母在主城区均没有合法房产。

(九)无户无房:指学生户籍不符合临翔主城区公办中小学对应划片招生范围,且本人及其父母在主城区对应招生片区内均无合法产权住房,包含临翔区乡镇户籍在主城区务工居住人员子女、区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十)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指由临翔主城区公安派出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入学报名须为2026年3月1日前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十一)实际居住:指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在片区内连续实际居住生活。认定以合法稳定住所为依据,可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予以佐证:房屋产权证明、已备案购房合同、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保障性住房证明、居住证、社区(村)或单位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近期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等。


七、注意事项

(一)数据效力

本次采集的信息数据,是后续招生资格审核、划片录取、学位统筹的重要依据。凡漏报、错报、逾期未完成采集的,不纳入本年度主城区划片招生优先安排序列,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保障入学。

(二)诚信填报

所填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前请监护人认真核对。信息采集期间,可自行登录平台修改更正,无需申请;采集期结束后,系统关闭修改功能,原则上不予变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主城区划片入学资格,统筹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三)谨防诈骗

本次信息采集仅填报入学审核所需的必要信息,不涉及无关隐私,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警惕代报、保学位等诈骗行为,谨防财产损失。

(四)信息保密

本次采集的所有个人信息,仅用于2026年临翔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划片录取及学位统筹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五)特殊群体

港澳台、外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纳入采集范围,依法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83-306408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线下咨询: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忙令小学综合楼6楼)


特此公告。


附件:1.临沧市临翔区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2.家长端操作手册

          3.乡镇学校名单导入模板


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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