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了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听证会(一次)和听证会(二次),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听证会听证报告》,并通过了临翔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现将听证会听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
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
1.听证会(一次)主持人:
李盛秋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听证会(一次)记录人:
白万倩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副股长
杨雯雯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办工作人员
3.听证会(一次)决策发言人:
汤宏春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临红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文明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办主任
4.听证会(一次)听证监察人:
白淑仪 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督查及议案室干部
赵文洲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与法律顾问室科员
5.听证会(一次)听证代表:
李忠旺 临翔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寇云斌 临翔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股股长
陈发斌 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张永江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股长
俸云玲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办正高级工程师
李 茜 临沧亿金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务
陆剑标 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杨 锋 社会普通公众
席德洪 社会普通公众
赵以刚 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
沈星龙 临翔区政协委员
陈福忠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咨询所所长
罗俊林 云南临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罗 宇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干部
周 卿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高级工程师
王振丽 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交通环境股负责人
尹 蕾 临沧市临翔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陈 戈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三级主办
周天明 临翔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股股长
赵国辉 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林志钢 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张道良 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6.听证会(一次)旁听人:
刘金山 社会公众
余 国 社会公众
皮 俊 社会公众
在听证会(二次)中,因汤宏春、赵以刚、尹蕾三名人员工作调动,听证会(二次)决策发言人变更为李小军,人大听证代表变更为赵正勇,投资促进局听证代表变更为杨雨悦;听证记录人员之一的杨雯雯因无法出席,变更为陈青;利害关系人代表李茜因无法出席听证会(二次),经申请,变更为张奎参会;听证代表中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席德洪因无法出席,缺席听证会(二次),其他人员保持不变。
(三)发布听证会公告情况
2024年4月6日,通过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举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拟听证事项,拟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2025年4月3日,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举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听证代表名单等相关内容。
2026年2月14日,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听证会(二次)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听证代表名单等相关内容。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经报请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区住建局于2025年4月17日组织召开了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听证会(一次)。会议由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盛秋主持,3名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监察人、3名旁听人员均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2人,实到22人。
2025年4月21日,区住建局收到委托的第三方云南瑞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政府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步意见的回函》,初步判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具体以正式的评估结果为准”。在对风险评估等级及相关程序进行研究后,区住建局于2026年3月3日组织召开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听证会(二次),本次听证会是对听证会(一次)的进一步补充。会议由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盛秋主持,3名决策发言人、2名听证监察人、3名旁听人员均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2人,实到21人。
两次听证会出席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且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和参会人员情况,并告知参加人员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介绍相关方案、依据和背景;
3.听证代表提问、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现场解答、答辩;
4.听证代表做最后陈述;
5.主持人做听证总结发言;
6.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确认。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一)听证会(一次)
针对听证事由,听证参加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33名参加听证人员中有22名为听证代表。其中:18名听证代表同意听证事项、2名听证代表不作表态、2名听证代表不同意听证事项。
同意听证事项的18名听证代表认为:该项目特许经营企业一方严重违约,无法按时将工程项目投入使用,达不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项目商业运营要求,无法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义务,项目长期处于停业、歇业状态,项目现场存在多项环境问题;同时因特许经营项目无法正常运营导致临翔区生活垃圾进行外运处置,不仅额外增加了财政支出,并且制约了临翔区生活垃圾长期、稳定、高效、安全处置的工作部署,严重影响到临翔区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
不作表态的2名听证代表认为:2025年,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以及相应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宜居城市等考核标准,该工艺不被认定,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为0。若技改不能执行,会影响接下来各项工作的推进。
不同意听证事项的2名听证代表认为:江苏亿金2017年经过法定程序,与临翔区住建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完全合法合规,若临翔区政府执意取消特许经营权,则江苏亿金就此投资巨额资金损失惨重。基于以上原因,希望在现有基础上对该厂进行盘活,不解除特许经营权。
(二)听证会(二次)
针对听证事由,听证参加人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32名参加听证人员中有21名为听证代表。其中,18名听证代表同意听证事项、1名听证代表不作表态、2名听证代表不同意听证事项。
同意听证事项的18名听证代表认为:临翔区是临沧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截至目前区域内没有能够处置生活垃圾的场(站),该企业在获得特许经营权后,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生活垃圾处置服务,且未能积极配合做好工艺、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整改,致使项目无法满足临翔区生活垃圾处置预期要求。根据《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政府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低风险”的风险评估等级情况,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符合公众利益。同时,要妥善与特许经营企业做好协商,持续服务企业,通过多渠道招商推介,盘活原项目资源资产,避免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浪费。
不作表态的1名听证代表认为:该处理工艺不适应临翔区的发展现状,企业现有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无法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以及相应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考核标准。
不同意听证事项的2名听证代表认为:《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并取消特许经营权政府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临翔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停产原因未能如实反映,江苏亿金在2017年经过法定程序,与临翔区住建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完全合法合规,若临翔区政府执意取消特许经营权,则临沧亿金以及其母公司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于投入的高达1.48亿元左右的建设资金相关损失,保留采取合法措施,维护正当权利。
三、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本着充分尊重公众意见的原则,对听证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讨论,充分采纳合理意见,按程序报请区人民政府讨论决策。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