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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规范车辆停放的温馨提示
日期:2026-01-12 15:52
来源: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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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驾驶员朋友们: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便利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城区车辆停放行为温馨提示如下:

1.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严格按照泊位标识箭头指示方向顺向停放;无箭头标识的泊位,以车头朝向路面方向停放。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停放时,需做到车头一致向外、摆放整齐规范,车身不得占用盲道,严禁逆向停放、并排停放或越线停放。临时停车须遵守“即停即走”原则,不得长时间滞留,避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

2. 严禁在禁停区域泊车

严禁在城市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公交站台、路口转角、盲道及其他设有禁停标志的区域停放车辆。上述区域违法停车不仅会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更会埋下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自觉爱护公共停车设施

广大市民应自觉爱护停车泊位、挡车器等公共停车设施,严禁擅自占用、损坏或挪移,共同维护公共设施的完好与正常使用。不得随意在停车区域乱扔垃圾,不得占用他人合法停车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物妨碍他人正常停车,共同守护文明停车环境。

4. 依法处置违法停放行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将持续加大联合巡查管控力度,对违法停放车辆依法采取提醒劝导、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等措施;对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秩序或拒不配合整改的,将依法拖移车辆,并依规予以处理。 

城市的整洁有序与畅通安全,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参与和自觉维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驾驶员朋友们积极响应倡议,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出行,携手共建宜居宜业的美丽临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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