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圈内乡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临翔区户籍,在辖区范围内具备驾驶资质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年龄在25至40周岁(1979年11月1日至199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限男性;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自愿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持有C1及以上有效驾驶证满5年,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公安交管部门无交通肇事记录。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3.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的;
8.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有嗜酒等不良嗜好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圈内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报名时填写《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规照4张。
(二)资格审查
圈内乡人民政府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圈内乡人民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仪容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公示
1.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圈内乡人民政府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报经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及人事代理等聘用相关手续。应聘人员一经录用,最少需要在岗履职2年,履职期满后需要辞职的,需提前90天向所在聘用单位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辞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岗位待遇
工资标准按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标准核发,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招聘监督
为保证圈内乡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由圈内乡纪委监委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并全程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本次招聘由圈内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人:李彦辉 联系电话:0883—2881032
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