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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尚镇关于加强群众易聚集重点场所管控的通告


来源: 时间:2022年11月05日 17: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博尚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群众

易聚集重点场所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外溢”防线,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经评估研判,决定加强博尚镇辖区范围内群众易聚集重点场所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等)即日起暂停营业。

二、烧烤店(摊)禁止堂食(店内消费),允许外卖经营。

三、暂时取消博尚街、勐托街、大象头街、永泉街“赶集日”(“街子天”),停止举办各类聚集性、商业性促销活动。

四、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食堂、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规范佩戴口罩。

五、各公共经营场所经营主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景区、景点等)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严格查验进入经营场所范围人员的“两码”、核酸阴性证明、正确佩戴口罩情况,严格进行测量体温及登记工作。发现红码、黄码及时向所在村报备。

六、各公共经营场所经营主体要严格开展环境消杀,监测员工健康状况、保持室内通风,不承办集体聚餐活动,从业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七、严控人员聚集,暂停举办群体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防控要求。

八、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出入公共场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良好习惯。

九、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违反防疫措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场合、原因、危害等不同情况,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十、相关娱乐场所、餐饮等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博尚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