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赋予职责的通知
各村、办(中心、站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承接临沧市地方立法明确的在临翔区乡(镇、街道)实施的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临翔政办字〔2023〕42号)、《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沧市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临翔政办字〔2023〕80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博尚镇赋权扩能、进一步明确我镇基本职权,现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对照《云南省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承接临沧市地方立法明确的在临翔区乡(镇、街道)实施的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临翔区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清单》、《临沧市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法定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清单条款,梳理出 155 项博尚镇权责清单。
请各站所认真对照附件清单中涉及本站所权责事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博尚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汇总表(2023年版)
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