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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畔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忙畔街道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临翔区忙畔街道 时间:2018年12月04日 14:3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忙畔街道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

  



                                                                                           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22日


  忙畔街道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临翔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涉稳问题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通知》(临翔稳联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依法打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安监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起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实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在各村(社区)、各部门联动协作努力下,非法集资频发势头得到有限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气氛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忙畔街道办事处对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统一部署和协调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基层一线的优势,做好辖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行业监管。加强与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辖区内非法集资监管防范不留死角。

  (三)依法处置。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权限,防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坚持内紧外松、分类处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

  (四)维护稳定。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落实维稳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导入法治轨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预警监测,完善预警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防群治,开展预警防范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时间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二)强化监管。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风险点的监测。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等手段,强化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加大宣传力度,净化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规范约束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严禁街道干部职工、辖区内学校教职工、村(社区)干部、共产党员以任何形式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集资充当“保护伞”。

  (三)继续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街道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全面落实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按照我省、市、区制定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规划,推动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实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运用QQ、微信圈、张贴宣传图片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件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严厉打击,分类处置。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预案,加强对非法集资涉稳问题的指导。派出所要统筹调配资源,加大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案件,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苗头,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对情节较轻、金额较少、社会影响面较小的非法集资案件,责令相关责任人员立即停止集资活动并限期完成资金的清退工作;对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非法集资活动,要成立专案工作组,制定处置方案,做好债权、债务的申报、登记、确定和清退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为成员,共同做好非法集资涉稳问题的监管和处置工作。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村(社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明确责任,表彰奖励先进,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特别是在当前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协调联动,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和经济等多种手段,确保街道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推进。

  (二)迅速落实。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街道纪工委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街道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对工作推进缓慢、防范处置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各(村)社区、各中心(办、站、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