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局依法编制了区综合执法局“减免责清单”,经区司法局审核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