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无障碍阅读|长者模式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200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区发改局 作者: 时间:2018-07-21 点击率:

禹垚、杨志远、杨丽英、鲁忠波、周正康、韩强、陈和忠、郑泽维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四届第二次会议上提交《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收费监管力度的提案》(第42007号)提案,我们已收到。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你们提出的问题专门研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临翔区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目前,临翔区共有幼儿园105所,在园幼儿6656人。其中:公办幼儿园92所,在园幼儿4106人(城区4所1868人,各乡镇88所2238人),民办幼儿园13所,在园幼儿2550人。目前我区幼儿园收费管理主要依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为指导进行管理,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和规定的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和延时托管费)、代收费(体检费、被褥费、保险费、外出活动费)三类,具体项目根据各园实际公示为准,实行寄宿制的幼儿园,可以向自愿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规定一经确定,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整。并在执行前1个月报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告知性备案。

  二、临翔区学前教育收费执行情况

  一是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执行情况。公办幼儿园是指举办主体是公办,含各级政府、公立学校或其他全民性质的企事业举办的资产属于公有的幼儿园。由政府部门或其主管单位拨款。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临翔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取按照幼儿园等级划分,分为十一个等级。

  二是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执行情况。民办幼儿园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办的幼儿园,举办主体为私有,含私人、合伙人或民办团体、民办企事业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各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评定等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自主、合理确定。

  目前,临翔区民办幼儿园共有13所,班级数92个,在园幼儿数2550人,从业人员374人,其中专任教师227人。收取的保教费标准参差不齐,保教费最高为9990元/学期(艾乐幼儿园),最低为960元/学期(勐托中心幼儿园)。

  三、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按照《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收费监管力度的提案》(第42007号)要求。我局对城区艾乐幼儿园、富丽家园幼儿园、翰林幼儿园、园梦幼儿园高、中、低四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抽查,对幼儿园相关收费票据、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从幼儿园提供的相关收费票据来看,幼儿园收费情况总体上遵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没有发现违规收取保教费,但存在代收费公示不规范的问题。所检查的幼儿园只是在收费室墙上公示代收费情况,且公示的代收费内容不全面、项目不明晰、收支用途不清,没有公开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未按规范的收费公示格式进行公示。对代收费收支情况没有及时进行公布,未对幼儿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幼儿家长对收费情况不清楚、不理解。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检查人员现场责成相关幼儿园在2018年5月30日前按照规范的格式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对幼儿园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直至符合规范。

  四、民办幼儿园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民办幼儿园在办园规模、园内硬件和软件设施投入上参差不齐,办园成本差距大,各个幼儿园收费标准难以统一规范,从而导致各民办幼儿园间保教费收费标准差异大。

  二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发展,临沧城常住人口及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区内现有的公办幼儿园满足不了广大学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只能通过民办幼儿园来弥补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大、资源少,助推了民办幼儿园收费价格的上涨。

  五、监管措施

  结合我区目前民办幼儿园现状,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

  (一)加强收费监管

  一是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且新的收费标准应于每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按市场机制的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二是对民办幼儿园擅自设立收费项,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以开办各种类型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按照规定公示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是对公办幼儿园违反规定自行提高幼儿园等级标准并实施收费,不按照规定将收费列入招生简章,不按照规定执行代办服务性收费规定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是否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及调整报告等情况,将常规检查与举报投诉处理相结合。在每年秋季开学,会同区教育部门把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通过自查、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二是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治理教育乱收费群众举报电话12358和电子邮箱(lxfgjgg@163.com),并公布幼儿园收费咨询举报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办理制度。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幼儿园乱收费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对明知故犯、情节严重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作为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三)加强收费公示监管

  督促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在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各项承诺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收费透明度。收费标准变动时,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四)加强收费备案监管

  加强部门联动,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对我区境内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要求其在进行教育年检时,及时到我局进行收费价格备案,将收费管理、备案、执行情况,纳入幼儿园评级量化考核内容。

  各位委员,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感谢你们在区政协四届第二次会议期间给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意见,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你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9日


    • 主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备案序号:滇ICP备08100245号
    • 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9020048
    • 制作及维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0883-12345
    • 滇公网安备 53090202000019号
      运行维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