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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12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作者:临翔区政府办 时间:2021-09-24 点击率:

尊敬的杨慕蓉委员:

  您在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中提出《关于加强对市政道路停车位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市政府旁沧江辅路的停车位上长期停放着需要交易的二手车,导致了停车难,要求加强对市政府道路停车位的管理,限制车辆长期在市政道路停车位上停放。

  一、原因分析

  (一)市政府旁沧江辅路的停车位目前属于公共停车位,所有人可以免费停放,二手车在此长期停放无需缴纳停车费用。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并无停放时间的规定,交警部门只能对无牌无手续占用公共资源的车辆和停在主次干道、影响正常通行车辆进行处理,如果车主只是将车辆停靠在公共停车位,即使时间长,也仍属于正常停车。

  (三)理论上来讲,只要是商品占用城市公共道路进行经营活动,就是占道经营。但综合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取证难是最大问题。二手车商家见到城管来了,便把广告牌摘下来,待售车辆成了私家车,取证非常困难。

  二、下步工作措施

  经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警大队深入研究,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以下三个解决方案。

  (一)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成立由区综合执法局、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巡查,一旦发现疑似二手车交易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的行为,及时调取车辆信息,一经查实则由联合执法队伍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逐步规范停车位管理。据统计,目前临沧主城区共有停车位5300多个,其中有2351个停车位由云南伯乐通道路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停车收费管理,在收费管理区域二手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的情况发生率非常低。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区人民政府计划逐步将未进行停车收费的车位纳入收费管理,通过收费来限制车辆长期占用车位情况的发生。

  (三)构建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强临翔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宣传,让群众知晓遇到问题要找谁投诉。不断畅通12319投诉举报平台,做到投诉“有响应,能解决”,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通过群众举报,部门联动抓治理的方式,对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有效治理。

  尊敬的杨慕蓉委员,感谢您对临翔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给予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狄家帆  0883—216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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