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管理措施。我区制定了脱贫攻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更好的发挥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公益性岗位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公益性岗位性质特点,分别制定出护林员、乡村公路养护员、护河员、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员等岗位具体任务和要求。由交通、人社、水务、林业等单位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公益性岗位人员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由组理事会、村民委员会安排,理事长、村主任监督。严格考核管理。采取实行“谁使用、谁培训、谁管理”的工作机制,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每个岗位每人每月出勤不低于80个小时,对不履行公益性岗位工作或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岗位工作人员给予解聘。目前,全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5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