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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2-07-28 点击率:

(2022年7月27日)

临沧市临翔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区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0.376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共筹措资金385.0364万元,全面查清了全区255758.11公顷(383.6372万亩)的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临翔区农用地242081.70公顷(3631225.50亩)、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94.65%,建设用地10234.24公顷(153513.60亩)、占4.00%,未利用地3442.17公顷(51632.55亩)、占1.35%。按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统计。

(一)耕地22867.54公顷(343013.10亩)。其中水田6382.81公顷(95742.15亩),占27.91%;水浇地156.13公顷(2341.95亩),占0.68%;旱地16328.60公顷(244929.00亩),占71.41%。耕地主要分布在圈内乡、博尚镇、蚂蚁堆乡。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1.49公顷(3172.35亩),占全区耕地的0.9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07.09公顷(15106.35亩),占4.4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225.95公顷(93389.25亩),占27.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252.44公顷(123786.60亩),占36.0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170.57公顷(107558.55亩),占31.36%。

(二)种植园用地30051.09公顷(450766.35亩)。其中果园5960.73公顷(89410.95亩),占19.83%;茶园23101.97公顷(346529.55亩),占76.88%;橡胶园622.87公顷(9343.05亩),占2.07%;其他园地365.52公顷(5482.80亩),占1.22%。园地主要分布在马台乡、蚂蚁堆乡、邦东乡。

(三)林地175764.39公顷(2636465.85亩)。其中乔木林地166562.24公顷(2498433.60亩),占94.76%;竹林地2235.21公顷(33528.15亩),占1.27%;灌木林地6531.12公顷(97966.80亩),占3.72%;其他林地435.82公顷(6537.30亩),占0.25%。林地主要分布在蚂蚁堆乡、平村乡、博尚镇。

(四)草地2124.23公顷(31863.45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8.61公顷(279.15亩),占0.88%;人工牧草地0.41公顷(6.15亩),占0.02%;其他草地2105.21公顷(31578.15亩),占99.10%。草地主要分布在忙畔街道办事处、南美乡、邦东乡。

(五)湿地139.68公顷(2095.20亩)。其中内陆滩涂139.68公顷(2095.20亩),占100.00%,临翔区湿地只有内陆滩涂一种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蚂蚁堆乡和忙畔街道办事处、邦东乡。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83.09公顷(116746.35亩)。其中城市1975.99公顷(29639.85亩),占25.39%;建制镇42.90公顷(643.50亩),占总面积0.55%;村庄5215.04公顷(78225.60亩),占67.00%;采矿用地369.35公顷(5540.25亩),占4.7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9.81公顷(2697.15亩),占2.31%。临翔区城市土地全部集中于凤翔街道办事处及忙畔街道办事处。

(七)交通运输用地5024.93公顷(75373.95亩)。其中铁路用地214.38公顷(3215.70亩),占4.26%;公路用地2079.24公顷(31188.60亩),占41.38%;农村道路2615.27公顷(39229.05亩),占52.04%;机场用地110.44公顷(1656.60亩),占2.20%;港口码头用地5.32公顷(79.80亩),占0.11%;管道运输用地0.28公顷(4.20亩),占0.01%;交通运输用地在全区范围内均匀分布。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53.51公顷(45802.65亩)。其中河流水面1046.47公顷(15697.05亩),占34.27%;水库水面1810.90公顷(27163.50亩),占59.31%;坑塘水面84.62公顷(1269.30亩),占2.77%;沟渠70.03公顷(1050.45亩),占2.29%;水工建筑用地41.49公顷(622.35亩),占1.3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平村乡、马台乡、博尚镇。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省、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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