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金发〔2019〕40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达标换证对象
截至2018年末我区监管的持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2家融资担保公司(云南海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沧市宏昌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验收换证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
融资担保公司应于2019年9月20日前提出达标验收及换证申请,经验收达标合格,换发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凡未在此时间前提出申请的视同自主放弃经营融资担保业务资格,由所在州(市)监管部门按规定和程序报批办理注销手续。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停用《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机构许可证》),启用《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凡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业务许可证》)的,不准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
三、验收换证程序
(一)机构申请
融资担保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前向所在市、县(区)监管部门提出达标验收及换证申请,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材料清单及相关模板见附件2);验收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开展核查检查,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县级监管部门核查
(三)州市监管部门认定
为确保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金融办已制定了《融资担保公司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方案》,并印发至辖内区管融资担保公司。各融资担保公司应依照方案要求组织好本公司的达标验收及换证工作。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