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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2019年公开选聘政府购买性服务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时间:2019-10-28 点击率:

  为加强单位安全保卫,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安保员岗位人员1名。

  一、选聘计划

  面向全区选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安保员岗位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具有临翔区户籍,区直单位在岗的临时工或者有类似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素质较高。

  2.安保员岗位: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素质较好,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安保工作经历。在从事安保工作经历过程中,原聘用单位证明其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表现突出者优先。

  3.下列人员不接受选聘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方式及原则

  本次选聘,不采用笔试考试方式,以面试考察为主。选聘原则为: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的内容提供有效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说明:报名人员应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予受理补报名事宜;此次选聘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政府购买性服务岗位人员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时需交验原件)。

  2.原属单位聘用的临时工,需提交原聘用单位的临时工工作表现证明材料1份(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同意报名参加选聘的书面证明材料1份(加盖公章的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报名时需交验原件).

  4.两寸近期免冠同底正规照2张。

  (三)面试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经区生态环境局政府购买性服务岗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选聘人选。对进入面试选聘人选,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具体面试考察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四)面试考察人员、时间和地点

  1.面试考察人员。此次选聘不按照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数额,以实际通过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数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选聘领导小组的安排,面试考察的时间和地点为:

  时  间:2019年11月8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地  点:区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五)面试考察办法

  1.面试考察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综合素质答辩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考察主要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内容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2.面试考察程序。

  (1)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面试时间,凭身份证和面试考核通知单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考场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

  (2)工作人员登记应聘面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抽签序号。抽签开始后未到达候考室的面试人员,取消应聘面试考察资格。参加应聘面试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除负责排序的工作人员外,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

  (3)主考官主持面试考察工作,其余考官按照面试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评分。

  (4)计分员将各位考官评分登录在面试成绩汇总表,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的总和取平均分(尾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出该应聘面试人员的最后综合得分,最后得出的综合得分即为该应聘者的最终面试成绩,按规定由主考官和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岗位应聘面试人员中的最高分者,即为确定的拟选聘人员。

  (八)体检及公示

  1.体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自行到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限为:接到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体检完成后,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

  超过时限未提供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自动弃权时,根据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为期1天的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并经区人社局批准后,按规定由区生态环境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为确保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公开选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或不具备选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咨询电话:0883—2130828。

  特此公告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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