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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1-30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工作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领导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审批,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明确由分管领导把关,一切对外公开的信息在公开之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按时按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上网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制度,对网上拟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确认、复核、审批、监督和检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未发生网络失、泄密事件及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3条,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聚焦稳经济促增长、重点项目建设、粮食安全、能耗双控、新能源产业、物资保障等重点领域,其中:组织机构信息3条,发展计划报告5条,价格和收费信息27条,粮食流通与物资储备信息1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5条,建设项目审批许可信息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7条。“临翔发改”微信公众号自9月2日上线以来,发布工作信息38条,进一步拓宽发改工作宣传。

(六)监督保障方面。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按要求、按时按质更新、发布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和工作落实到位。

(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局没有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网站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六)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2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更准确地把握重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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