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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1-30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开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临翔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面细化贯彻落实,努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2条,其中文件公开2条、服务公开栏目公开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针对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相关流程,2022年主动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无泄密现象发生。二是更新了《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办公地址及工作时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领导简历和分工》,信息公开更新和维护及时。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审核发布和信息更新,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及时发布信息。二是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2022年,通过临翔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发布311期1350条,原创作品300余条,被中央级媒体采用24条,省级媒体采用241条,在警戒线、临沧融媒体刊登新闻19条,未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未发生失泄密情况,未发生被国家、省和市政府通报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省、市、区对2022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逐项开展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确保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7.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总体来看,临翔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实效不明显,公开渠道、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对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界定把握不够准确。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深化和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梳理、分类,确保信息的数量,题量及时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序向前推进;二是进一步严格审核校对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有效杜绝更新不及时、审核不到位等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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