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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质量强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机构:临翔区政府办 作者:临翔区政府办  时间:2018-11-07   点击数:  打印 】 【 关闭

  临翔政发〔2018〕1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办、局:

  现将《临沧市临翔区质量强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临沧市临翔区质量强区发展规划(2016—2020年)

  

  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强省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6〕81号)、临沧市质量强市发展规划(2016—2020)》(临政发〔2017〕58号)要求,把质量强区战略推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推动临沧跨越式发展,迈向“质量时代”,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制定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关于制定临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论述和“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质量强区建设作为改革创新与转型升级的切入点、社会建设与民生改善的着力点,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聚焦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建设、质量创新四大关键领域,增强高质量供给能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强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构筑全社会质量共治格局,以质量服务跨越,以质量支撑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微观产品服务质量“双提升”,走出一条质量更优、效益更好、结构更合理的质量强区之路。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领,完善有关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质量引领,创新发展。突出特色导向,创新质量工作思路和体制机制,推动跨行业质量提升协同创新,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树立发展新理念,引领发展方式转变。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突出发展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围绕转型升级跨越发展若干重大工程,统筹规划,以点带面,率先突破,加快推动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社会共治,民生为本。突出结果导向,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薄弱环节,营造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设质量强区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质量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支撑产业聚集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树立一批在质量管理、产品过程控制方面具有广泛实用性的全区和行业质量标杆。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政府质量工作社会公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

  1. 产品质量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生物药业和大健康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以锗、高岭土为主的新材料产业,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食品加工业,现代物流和信息产业为主的六大重点产业质量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专栏1  产品质量发展目标

1

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在用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100%。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2

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出口农产品及食品企业在产品供应链管理中达到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有机产品、食品防护及预防性危害控制(HACCP)体系等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管理要求和绿色认证的企业达90%以上。

3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全市核定要求。餐饮食品(米、食用油等)重点品种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全市核定要求。

  2. 工程质量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勘察、设计、施工质量显著提高,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成效显著,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优良工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比率逐年提高。

专栏2  工程质量发展目标

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投诉处理完结率达到95%以上。

2

竣工建筑、道路、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卫生指标100%达标。绿色施工推行有效,新开工建设工程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得到有效保证,建筑节能减排全面达标。

  3. 服务质量

  建成一批市、区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示范区,基本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旅游服务领域标准覆盖率和服务规范性大幅提升,旅游及相关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稳步提高,行业自律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专栏3  服务质量发展目标

1

服务行业标准覆盖率达到85%,现代服务业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技术服务、商贸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85%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交通运输等生活性服务业公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0%以上。

2

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宣贯实施率达到100%。旅游服务游客满意度指数达到98%以上,游客有效投诉结案率100%,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实现全市领先。

  4. 环境质量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新突破。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能源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专栏4  环境质量发展目标

1

森林覆盖率达到77%以上。

2

纳入国家和省级、市级考核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3

大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

4

基本形成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目标全面完成。

  5. 品牌建设

  品牌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高原特色品牌文化进一步建立。建成一批国家、省级、市级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区域名牌和产品品牌,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集群。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品牌贡献率不断提高。

专栏5  品牌建设目标

1

新增临沧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含提名奖)1个以上。

2

新增云南省著名商标1件以上、临沧市知名商标1件以上。

3

新增云南名牌产品1个、云南名牌农产品1个、云南省老字号1个、临沧市名牌产品1个以上;打造省级质量走廊示范点1个以上。

4

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1个。

5

全区优质工程项数逐年提高,争创市级优质工程奖1项。

  二、重点任务

  围绕《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部署的“突出质量提升创新,激发发展动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增强综合实力”三大主要任务,全面实施“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建设、质量创新”四大工程,“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质量诚信管理体系”三大基础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两大工作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临翔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质量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以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为抓手,推动供给质量和供给能力全面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1. 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推进产品结构性调整。实施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工程,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促进临翔制造产品质量转型。在烤烟、油菜、茶叶、核桃、坚果、蔬菜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以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试点推行质量标杆对标计划,开展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竞争性绩效比对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支持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消费升级需要的中高端产品,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提升质量安全和性能。大力推行质量通用标准和规范,统一产品质量、体系质量,快速实现优质高效和低成本的产品和服务,以安全和高质量构筑竞争优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活动,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打造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品牌。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活动,提升临翔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活动,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食品安全城市。

  培育产品竞争新优势。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坚定不移走“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新路子,加快发展个性制造、智能制造、精密制造,推动传统制造向高端制造转型,形成制造业新的比较优势。继续推进增量优质、存量优化的“双优”工程,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产业结合,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运用,引导优势传统产业依托品牌化、创意化、精益化形成新优势,实现产业置换和原地升级。主动发展“绿色制造”,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核心,打造绿色生产供应链,形成基于循环理念的可持续竞争力。着力建设以旅游服务带动的特色区域消费中心,形成生态、健康、创新、品质的消费特色,不断增强对国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

  增强顾客消费体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要求,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改善消费品供给,加强日常生活用品、家具用品、儿童用品等百姓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消费品消费质量治理,提振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提升消费信誉度和满意度。

  2. 工程质量提升工程

  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提升建筑行业信息化水平,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用“工程建设管理软件”、建筑施工“BIM”技术,“互联网+工程远程监控”等新技术。完成全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工程档案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可追溯,逐步淘汰不重视质量安全、不重视诚信建设企业。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引入第三方质量巡检机制,定期评价项目质量情况,严格按合同实施管控。探索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加强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诚信评价和动态核查,显著提升建筑市场诚信水平。引导设计单位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和施工建设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标准体系设计。大力推行标准化样板施工,推广具有现代产业化特征的工艺、工法,推进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

  提升工程质量科技水平。推进建筑工业化,培育建筑工业化市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建材,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作为评价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着力打造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绿色建筑名片。研究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场站,推广使用再生建材产品,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3. 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放开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大力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将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作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体系,打造服务精品,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提升服务业质量水平。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完善优质服务承诺制度。以服务标准为基础、服务过程为重点、质量改进为导向,基于顾客、品牌、安全、诚信、绩效等元素,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公开服务质量和标准自主声明,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 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体系,健全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加工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进行工艺技术装备的清洁更新。

  实施低碳减排促进工程。抓住云南低碳试点省建设机遇,强化环境准入、环境标准硬约束,价钱管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全面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和商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重点实施冶炼、建材、城乡生活垃圾等减排项目。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以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进行循环经济技术改造。

  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强水质优良水体保护。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饮用水环境保护,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把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维护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建立完善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加快黄标车、老旧车淘汰进度,推广高品质车用燃油,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速淘汰落后锅炉,加强锅炉使用准入管理,推广高效锅炉,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从严控制扬尘污染。

  加快“森林临翔”建设。以“森林临翔”建设为突破口,构建“全区森林化、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乡镇全绿化、村庄林果化、田园景观化”的城乡良好生态格局,以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五老山国家森林公园、小道河省级森林公园、中央和省级重点公益林以及湿地资源保护为重点,实施澜沧江、南汀河及国道、省道沿线产业生态化工程,加强对沿江、沿河、沿路的治理,保护好天然林、水源涵养林,有效巩固和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生态效益及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森林临翔”保护行动,规划新建城市周边“彩色森林”,持续推进城乡绿化工程和全区范围植树造林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绿化率和绿化治理。正确处理好林产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等绿色林产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实行古树、珍稀名木挂牌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珍稀林木的科考、文化、经济价值。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开发,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把临翔建成滇西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到2017年底,森林覆盖率达74.06%以上。

  开展“洁净临翔”行动。坚持治水、治污、治山并举,河岸、河道并重,加强采砂、采石、制砖等建筑材料的检测管理,认真实施南汀河、西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禁止在两河沿岸采石采砂。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二)实施标准引领工程

  按照需求引领,系统布局的原则,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

  1. 推动产业发展标准建设

  开展产业标准提升行动。在高端技术创新方面,制定一批引领性、创新性标准;在现代产业发展方面,制定一批示范性、推荐性标准,着力打造标准高地,加快从标准的跟随者向引领者转变。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重点领域的产品或服务组织开展标准先进性评价活动,鼓励采用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在优势领域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研制。

  推动代表临翔特色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加强标准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各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载体标准研制能力,发挥对标准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标准与科技研发相结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临翔产品技术标准和临翔服务标准,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

  建立产业标准联盟培育机制。发挥标准的耦合和引领作用,完善企业主体、市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创新体系,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开展标准示范推广活动。推广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示范项目,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以规范行业行为为着力点的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打造旅游服务标杆。

  2. 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建设

  实现民生保障标准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和特殊人群保护等重点领域,聚焦城乡一体化建立完善民生保障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基本社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老龄服务、社区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救助、基层民主等方面的标准,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标准化水平,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的质量和规模。完善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提高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动智慧社区标准建设,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水平。

  3. 推动生态文明标准建设

  健全资源节约及集约利用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设备、流程、人员等管理标准为支撑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国家、省级和市级试点工作,加强标准与节能减排政策的有效衔接,抓好节能环保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完善节能减排标准有效实施的政策机制,有效支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构建宜居宜业生态城市标准体系。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之路,开展宜居宜业生态城市标准化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标准水平,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高标准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和城市绿化水平提升。

  构建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展“园林城镇”“森林城镇”“美丽城镇”“生态城镇”“洁净城镇”建设,建立层次分明、科学合理、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宜居城镇”建设各环节,满足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注重新农村建设标准化工作。围绕全区实施“328脱贫工程”,着力实施产业提升、村庄改造、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公共服务、素质提升、乡村治理七大行动,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标准化水平,建立新农村建设标准化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

  4. 推动文化产业标准建设

  加强民族文化艺术保护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围绕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工程和兴边富民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民族文化市场产品,服务术语、分类、文化内容管理,质量要求、运行指标体系、评价体系,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文艺场馆、语言资源等领域重要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作,推动民族文化创新,繁荣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标准化建设。开展对临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实施工作,提高临翔区多元民族文化的保护水平,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5. 推动政务管理标准建设

  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以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推动政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和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政府服务质量控制、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方法和指标体系标准,促进政府行政效能与工作绩效的提升。

  健全电子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电子公文管理、档案信息化与电子档案管理、电子监察、电子审计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便民服务平台、行业数据接口、电子政务系统可用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等政务信息标准化工作,制定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的舆情分析和风向研判标准,促进电子政务标准化水平提升。

  (三)实施品牌建设工程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梯次推进、整体提升”的要求,突出临翔区特点、展现地域特色,建设品牌响亮的大美临翔。切实解决好“大产业无品牌、大品牌小产业”的问题,推动临翔区产品上网、下山、进城、出国。加大对品牌的推广和保护力度,提升临翔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1. 推进品牌发展战略

  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开展品牌发展战略研究,搭建品牌培育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促进品牌培育和成长的系列配套政策。畅通临翔区自主品牌“走出去”的路径,全方位开展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推荐、品牌评价等品牌提升行动。

  推动品牌联动建设。营造自主品牌成长与发展的良好环境,以产业集群和企业集团为载体,率先在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中,启动一批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程。巩固提升临翔区绿色生态品牌,把临翔区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经济效益,分别在一、二、三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代表临翔区特色、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市场信誉度高、消费者喜爱的“临翔品牌”,叫响临翔区高原特色农业品牌、绿色工业品牌、旅游品牌。

  开展品牌价值测评。引导企业关注品牌培育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的品牌评价结果,强化品牌资产管理,提升品牌质量,建立品牌文化,提升品牌价值。

  营造品牌发展环境。贯彻落实《临沧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政策措施,完善激励措施,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创造价值的理念,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系列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提升临翔品牌的市场认知度,为品牌提升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

  2. 推动特色品牌建设

  构建品牌梯队建设体系。依托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产业集群、企业集团、特色产品集聚区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定期开展品牌培育示范宣贯活动,形成拥有一批、培育一批、挖掘一批的品牌建设工作格局。鼓励企业实施以注册商标、名优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为抓手的品牌发展战略,在优势产业、优质企业、优质产品中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市、全省、全国,乃至国际市场有影响力的临翔区本土品牌。

  推进区域品牌创建工作。推动质量安全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支持优势产业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为基础,打造区域品牌。

  创新品牌建设渠道。利用各类展会和平台,展示和推介具有临翔区特色的产品。配合美丽乡村建设,突出特色乡村品牌形象,创建以特色民族文化产品为核心的“一村一品”“一村一特”新格局。

  3. 实施品牌保护行动

  强化品牌保护意识。各乡(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组织要将品牌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品牌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品牌保护联动机制,建立有利于品牌成长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支持品牌发展,维护品牌形象。

  完善品牌保护制度。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品牌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品牌企业和产品的合法利益。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使用和保护情况的跟踪研究,建立品牌纠纷预警机制和危机管理机制。鼓励企业通过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商标注册等方式实施品牌保护。

  (四)实施质量创新工程

  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把管理创新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支撑,把质量人才培养作为质量创新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质量创新工程。

  1. 构建质量创新平台

  建立质量创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企业创新中心。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实验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机制,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集结创新资源,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共同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深化创新型企业认定活动,鼓励企业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发展,支持企业实施专利、商标、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

  2. 推动质量创新实践

  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完善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鼓励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以卓越绩效模式为主要评价依据的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营质量、发展质量的评价活动。

  加强质量技术攻关。围绕锗、高岭土等新材料产业及其它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攻关,实施新产品研发。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对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活动的企业给予财税支持,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创新示范基地。

  开展质量动态监测。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及产业发展质量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质量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实施质量发展绩效的动态监控。

  3. 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重视质量学科建设。加强与质量研究机构和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在质量学科建设方面的交流合作,深化“局校合作”模式,开设质量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加强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对外交流,重点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环境检测师、工程监理师等高层次质量人才,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

  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将质量素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教育重要内容,发挥好党校、大专院校等教研机构作用,分层次、分业务、分行业开展质量素质提升培训,重点提升服务质量发展意识、行政执法水平、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广泛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质量教育实践活动,从少年儿童抓起,普及质量知识,树立质量意识。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

  实施质量人才培育工程。把质量人才梯队建设作为质量人才培育工程的重要抓手,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建立质量人才交流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质量人才,鼓励企业派遣质量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外出深造学习,加强质量人才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由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中青年质量专家、质量学科带头人组成的质量人才队伍。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整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资源,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全面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

  1. 提升标准化总体水平

  完善标准管理体系。充分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采用与实施,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评价标准实施效果。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合格评定等推荐性标准的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提高优势传统产业标准化水平。利用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制定标准化发展策略,建立标准化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建设企业标准体系,为企业培养标准化人才,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2. 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功能

  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推进计量法治建设,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计量法制理念,提升计量法治意识,使计量监管依法、规范、有序、高效。构建计量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对计量行政行为、计量技术服务等信息化管理。统筹社会计量资源,合理规划计量技术机构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布局,有效提高计量服务能力,促进计量事业协调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服务。针对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有效支持对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计量测试技术服务。加强节能环保计量标准及溯源体系研究,支撑经济转型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严查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的研究,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重点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等产品进行高效节能监督检查,打击能效虚标行为。开展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3. 提高认证认可工作水平

  全面推进体系认证。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化认证后监管,实施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管理,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推进自愿性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能源、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等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引导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鼓励医药等行业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

  加强重点领域认证管理。大力推进以过程控制管理为核心的精细化质量控制,实施国际先进标准管理和管理流程再造,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推进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有机产品认证、清真食品认证、节能环保认证等国内外高端市场的准入认证和注册,推动实现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目标。

  4. 增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检验检测技术和检测装备的研发,完善食品、农产品质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加快快速检测仪器设备、方法的筛选、推广和应用。

  完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对技术机构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管,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公信力,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质量水平。

  (六)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保障质量安全。

  1. 构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

  健全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预防安全事故、突发质量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加强应急宣传、演练和必备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建立完善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的预警工作机制,保障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置。

  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处置、信息通报制度和体系,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进出口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有效降低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传出风险,保障进出口农产品、食品和工业品质量安全,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

  2. 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监管,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实施重点消费品质量监测。开展重要消费品商品质量抽检行动,依法公布抽检结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案件并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完善舆情监测、伤害监测、消费者质量投诉等信息采集系统,建立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清单和重点监管产品名录。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监管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超市、商场、酒店、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农产品加工、水利设施、油气输送管道等领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互联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推动电梯等特种设备监管领域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严格旅游市场管理,拓宽游客投诉渠道,建立完善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体系,高效便捷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加强对“黑导游”、“低价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欺客宰客”行为。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 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和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和企业质量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存在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

  完善质量安全责任追溯。推动企业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证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建立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专门针对外地游客在我市的应急消费纠纷实行先行赔付,调查终结后再对责任主体实施追缴,避免恶性消费纠纷事件升级。

  健全质量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建筑材料等产品打假专项行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建设质量诚信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社会监督合力,全面构建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诚信体系。

  1. 加强质量信用管理

  建设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水利工程、公路水运、涉旅企业、进出口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息信用共享交换,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开展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数据采集统计工作,实施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推进主要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种子、水产行业信用评价。建立涉旅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录机制,公布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依法推进完善对进口食品及农产品境外生产企业质量保障及信用监管,构建质量追溯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完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加强对A级以上企业服务力度,推动企业提升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建立完善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2. 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广泛开展质量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质量诚信管理体系,设立质量诚信负责人,制定企业质量诚信方针,开展质量信用承诺。全面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强化企业诚信自律,践行诚信承诺。

  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管理。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质量信用信息分析与评价,为质量信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开展质量失信评估与处置。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质量失信评估与处置机制,及时处理和调查质量失信行为,查明失信原因,评估失信后果,采取适当措施,改进质量信用状况。

  (八)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提升、质量创新以及质量安全保障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1.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管人员的职权和责任,落实设计、生产、检验、仓储、售后服务等各环节相关人员的质量工作责任,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增强质量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追求卓越、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2. 提高企业质量发展水平

  引导企业切实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扭转重制造轻研发、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创新的状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积极应用减量化、资源化、再循环、再利用、再制造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

  3. 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机制,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九)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推动形成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格局,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1. 加快质量法治建设

  规范执法监督。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质量发展制度建设,抓紧研究、制定并出台相关质量安全和质量责任追究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养与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落实司法衔接。完善联动执法机制,质量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违法违纪问题。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动态情况、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案件咨询、更新法律法规等,做到质量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检察院、法院、政府监察、政府法制等单位信息互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渠道,设置专栏、专刊、专题,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诚信的社会氛围。及时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强化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2. 建设特色质量文化

  创建质量走廊。围绕临翔区“一城、两带、三片、四环”总体空间格局和“一中心一轴线”发展格局,着力打造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覆盖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质量走廊,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标杆引领作用。

  开展质量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让质量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大力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清洁生产、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

  3. 推动质量共治共享

  完善质量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建立部门、政企、政社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推进、交流、宣传与考核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促进总体质量水平提升。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在推动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每年向区人民政府提交质量强区建设评估报告,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区,注重本规划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产业政策有机衔接,加强政策引导,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研究、质量文化宣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多方位推动企业营商便利化,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各类企业依法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的政策环境,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落实质量发展的远期规划同解决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结合起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四)强化检查考核

  将质量强区目标任务纳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绩效考核,将重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评估、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落实本规划的工作责任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表彰推进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在推荐区级表彰项目时予以重点推荐。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上一条:临沧市临翔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下一条: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翔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