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确保临翔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顺利开展,结合临翔区实际,特起草《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实施方案》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民宗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每年3月编制年初《实施方案》,并向上级报备。
二、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
三、实施方案内容
(一)资金规模:2023年《实施方案》计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320.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633.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1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70.38万元。
(二)资金投向:2023年整合资金的使用主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计划安排项目59个:
1.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类。计划安排项目15个,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06.14万元。重点支持农村公路及村内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
2.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类。计划安排项目39个,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669.84万元,占计划整合涉农资12320.78万元的70.37%,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光伏、冷链、仓储物流、可量化可租赁的基础设施等新兴扶贫产业。
3.其他项目类。计划安排项目5个,投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44.8万元,其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424.8万元,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农业技能培训项目260万元,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100万元,临翔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340万元。
四、政策咨询服务
本《实施方案》由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详情请致电:区财政局0883-2162874,区乡村振兴局0883-2164939。
相关链接: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