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临翔区采砂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砂资源,确保全区采砂工作合法化、规范化,制定了《临沧市临翔区采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对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制定依据。
二、主要内容
《办法》明确了依法规范采砂的工作要求,对采砂审批及采砂权的取得进行了说明,明确了申请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办理采砂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及相关办理手续。
《办法》明确了采砂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监管制度,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大对采砂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采砂实行公示制度,要求采砂单位或个人保护砂资源,科学合理进行开采,禁止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河砂、山砂资源。
《办法》指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参与相关采砂经营活动或者纵容、包庇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策咨询服务
本《办法》由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详情请致电区水务局砂石办了解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883—2122488。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0日